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加強集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增強集團黨員和干部職工嚴以律己、恪守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的自覺性。根據《黨章》《黨內監督條例》和《問責條例》等相關法規,以及市委、市紀委的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是加強和規范對黨員和干部職工教育、管理、監督,促使黨風廉政建設關口前移,進一步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一項基本制度,是切實增強黨員和干部職工廉潔自律意識,筑牢思想道德防線的重要手段。
第三條 實施廉政談話,必須堅持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立足于抓早抓小,對黨員和干部職工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效;必須堅持以人為本、與人為善、坦誠相待。
第四條 廉政談話在集團黨委的領導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組織進行。
第五條 廉政談話分為日常廉政談話、任前廉政談話、談話提醒。
第六條 本辦法規定的談話對象為黨員和干部職工。
第二章 日常廉政談話
第七條 日常廉政談話是圍繞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等方面要求,促進廉潔自律,對黨員和干部職工進行的日常性廉政談話。
第八條 日常廉政談話以關心愛護干部為目的,以交流思想、溝通情況、交換意見為重點,談話主要內容包括:
(一)遵守黨章黨規,堅定理想信念,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樹立“四個意識”,貫徹落實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等情況;
(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履行“一崗雙責”等情況;
(三)參加組織生活、開展黨內談話、堅持民主集中制、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等情況;
(四)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作風建設、密切聯系群眾等情況;
(五)就談話對象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交換意見,針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要求;
(六)對加強集團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建議;
(七)其他需要談話的內容。
第九條 日常廉政談話采取“一級抓一級、分級負責談”的辦法,黨委書記負責與黨委成員談話,分管領導負責與分管部門的負責人談話,部門負責人負責與本部門其他同志談話。黨員和黨員、黨員和群眾之間可根據需要開展談心談話,加強思想溝通。
第十條 日常廉政談話的要求:
(一)日常廉政談話可結合思想政治工作談心談話一并進行,每年至少進行2次;
(二)談話方式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個別談話或集體談話的方式進行,并做好記錄;
(三)談話前應提前通知談話對象,談話對象接到通知后,應按要求對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全面分析;
(四)對談話對象反映的問題,談話人要及時整理、處理并反饋。
第三章 任前廉政談話
第十一條 任前廉政談話是對提任、調整、轉任和新錄用人員進行的廉政教育談話。
第十二條 任前廉政談話的主要內容:
(一)結合新任崗位工作特點,對任用干部就正確對待和行使權力、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加強作風建設等方面提出要求;
(二)針對任職干部廉潔自律、品行作風等方面需要注意的問題和在公示期間或考察中群眾反映的且不易核實的問題,進行提醒;
(三)任職干部對廉政要求作出表態與承諾;
(四)其他需要談話的內容。
第十三條 任前廉政談話的要求:
(一)任前廉政談話一般與任職談話一并進行,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實施,集團紀委參與,紀委書記參加,并做好記錄(記錄表見附件);
(二)談話方式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集體談話或個別談話的方式進行;
(三)任前廉政談話一般在任命決定作出后、到任前進行。因故不能在到任前進行的,應在到任后1個月內完成。
第四章 談話提醒
第十四條 談話提醒是針對黨員和干部職工在執行黨的紀律和規矩方面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需要進行提醒警示的談話。
第十五條 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對其進行談話提醒:
(一)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履行“一崗雙責”方面存在問題的;
(二)黨員和干部職工思想、作風、工作、生活中發現有不良苗頭的;
(三)黨風黨紀政紀方面出現輕微問題的;
(四)其他需要進行教育提醒的問題。
第十六條 談話提醒的方式、程序及要求:
(一)談話提醒一般采用個別談話的方式,對普遍性問題或領導班子中存在的問題,可以采取集體談話方式。談話人原則上不得少于2人,并做好記錄,由雙方簽字背書;
(二)實施談話提醒,應嚴格履行審批程序,一般由集團紀委提出,報集團分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三)談話前擬定談話提綱,并與談話對象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溝通;
(四)談話時要向談話對象說明談話原因,指出存在的問題或被反映的問題;
(五)談話對象就相關問題作出解釋、說明或者檢討,必要時提供書面說明和證明材料,同時表明認識態度;
(六)談話人對談話對象提出針對性希望或整改要求;
(七)談話結束后,談話對象應在15個工作日內將整改情況報送談話實施部門。
第五章 工作要求
第十七條 明確目標責任。組織實施廉政談話的部門要做好廉政談話準備、通知、記錄、歸檔等各項具體工作,確保廉政談話工作規范有序進行。每一位黨員領導干部要知曉本辦法,切實履行黨內監督主體責任,積極主動開展廉政談話。
第十八條 嚴格紀律要求。談話人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泄漏擴散談話情況,對違反紀律規定的應嚴肅處理。談話對象需按要求認真準備,不得借故推諉、拖延,談話中要實事求是回答和陳述問題,不得隱瞞、編造、歪曲事實和回避問題。
第十九條 加強監督檢查。談話實施部門要加強對談話效果的監督檢查,對談話涉及的重要問題或談話對象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要及時跟蹤督查。
第二十條 重視結果運用。廉政談話作為發現問題、加強監督、警示提醒的重要手段,要加強結果運用。廉政談話開展情況納入集團年度工作考核的內容。談話提醒的相關情況將作為干部提拔使用、評先評優的重要參考依據,向集團黨委反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集團紀委負責解釋。
附件:日照廣播影視集團廉政談話記錄表
